乐筑商城入驻及战略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甲 方:安徽乐筑一站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安徽合肥高新区深港产业园2#6-1A

乙 方:必填项
住所地:必填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战略合作概述

乙方入驻甲方旗下的“乐筑商城”平台,与各类材料采购方进行交易,甲方为交易提供相关服务。

一、甲方旗下的“乐筑商城”平台(网址:https://sc.lzez.com.cn ,下称“平台”)于2019年正式上线运营。作为一家线上材料交易的综合平台,其宗旨是为材料用户及供应商提供全国范围的采购来源及市场。同时,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真实交易数据、实现材料的可视化监管及风控措施,打造安全、快捷、高效、多方位、全方面综合的线上交易体系 。

二、乙方自愿入驻平台,经营乙方营业执照许可的、自主生产或具有合法授权代理的与建筑相关的材料产品。乙方承诺合法合规经营,确保产品均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的合格产品。乙方通过提供品质优良的产品及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与甲方共同开拓市场,谋求事业的共同发展。

三、乙方依据平台入驻流程和要求,完成在线信息的提交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合法性负责。经平台审核通过后,乙方使用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按照平台规范要求开设店铺、开展经营。乙方的用户名由乙方自行设定,密码由乙方自行设定、自行掌握;该用户名及密码是乙方登陆乐筑商城、发生交易行为、确认交易行为、修改交易行为的唯一通道;经乙方与材料采购方双方确认后的各类订单或其他行为,视为双方材料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四、双方合作期限内,平台仅作为网络交易方式的媒介,为乙方提供线上销售渠道、透明的销售环境,助力乙方拓宽销售市场。因此,甲方无义务对乙方销售产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因乙方产品质量、供货周期以及乙方在平台销售行为等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与甲方、平台无关,均应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若因此给甲方、平台造成损失的,均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二部分   合作通用条款

一、服务费支付标准  

为迅速开拓市场、实现紧密合作,在双方合作期内,平台为乙方提供的商品展示区域租赁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经平台撮合进行交易后(凡在平台上形成买卖意愿并由平台记录下的交易,均属于经平台撮合进行的交易),乙方按型材交易金额的1%、型材以外的材料交易金额的2%向甲方交纳服务费用。该等费用专门用于解决平台的服务器资源空间、市场推广、工作人员报酬及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性纳税等费用。

二、 乙方报价

报价单样式如下,具体价格以乙方在平台上填写的报价为准或以乙方以此报价单签字盖章并列为合同附件:

产品报价单
公司名称:   公司公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价日期: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门窗/幕墙 原片品牌 单位 单价(元) 垫资上浮率或垫资单价 备注
1 中空玻璃 5+9A+5low-e双钢化 门窗 信义 平方米 110 5% 如:运输半径
                 

备注:

1、上述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生产成本、仓储费、利润、税金、运输费、保险费、损耗费、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2、此报价将视为乙方在平台真实意思表达,平台将依据此报价单进行系统自动匹配,从而杜绝人为因素,从品牌、价格、垫资模式、承兑使用率、服务半径、供货周期等选出前十名候选供应商后,系统自动推送信息给上述供应商进行二次确认报价;最终系统会锁定最优配置供应商予以成交。

3、乙方报价单报价将作为平台进行系统自动匹配的依据,但乙方通过平台提供更为优惠价格时,该优惠价格将取代报价单报价,并成为系统自动匹配的新的依据。系统匹配后,将会把匹配信息推送至乙方,由乙方二次确认,乙方二次确认的价格方为乙方最终报价。无论乙方最终报价是否成交,该最终报价均自动成为乙方在下一次交易时的报价。

三、材料数量结算

最终材料数量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实际发生量以材料到场后,在平台下单系统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四、交易方式

除非另有约定,采购方与乙方交易方式均为现款现货。

具体交易流程为:采购方在乐筑商城遴选供应商--甲方积极撮合交易---达成合作意向----签署材料采购协议----采购方将货款打至平台账户---乙方发货---采购方确认、验货合格后---平台将货款转至供应商。

五、违约责任

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履约,一方如有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不可抗力

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该事件结束后的48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在取得相关证明后,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并根据客观情况,决定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生效及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如有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以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的形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或备忘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乙方提供工作对接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四)本协议正文、附件及依据本协议公示于“乐筑商城”开放平台的各项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